蘇州久升物流有限公司
所有的PER物流,都是有溫度要求的,而這個溫度要求,需要在合同約定上面表現。但是所謂的溫度要求,并不是一個指定的溫度,而是一個溫度范圍。例如最常見的2-8攝氏度。如果一個合同過來,我們只要看到是一個固定的溫度的話,這個合同是不能承認的。因為沒人會承諾到一個固定的溫度,只能是溫度的范圍。試想,如果一個貨品只能控制在一個溫度,而高一度或許低一度都會影響到貨品性質或許質量的話,誰還敢運輸,如果貨品出了問題,誰敢擔任?所以我們要明白,一切PER貨品都會有溫度范圍的要求,而不是固定一個溫度的要求。